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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量振兴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聘市长质量奖评审专家的通知

市质量振兴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聘市长质量奖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武汉市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本市最高质量奖项,主要授予本市实施质量管理并取得卓越经营绩效的企业或组织。旨在引导和激励本市各行业加强质量管理,改进和提高全市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水平,追求和实现卓越经营绩效,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

为进一步做好市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加强评审专家队伍建设,保证评审工作科学、公开、公正,市质量振兴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面向社会征聘市长质量奖评审专家。欢迎来自本市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社会团体等单位的从事质量管理、技术管理等工作的专业人士踊跃报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简介

武汉市市长质量奖作为政府质量奖,其评定依据为《武汉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评价标准采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每年获奖企业或组织不超过2个;市政府对首次获奖的企业奖励50万元人民币,由市长亲自颁发证书、奖杯和奖金。

二、市长质量奖评定工作概要

武汉市质量振兴委员会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市长质量奖的评定组织工作。根据《武汉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规定,市长质量奖评定工作程序主要包括:申报、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综合评价、审定公示、批准公告等环节。其中,资料评审、现场评审作为整个评定工作的技术审核环节,由市质量振兴委员会办公室从评审专家库成员中选取有关评审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参评企业或者组织的申请材料、工作现场进行审查和评价。

三、市长质量奖评审专家征聘有关事项

(一)评审专家基本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自愿递交申请材料,并经所在单位推荐后,参与评审专家甄选: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熟悉有关质量、经济、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

3、具有5年以上的质量管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有丰富的质量管理实践经验;

4、接受过质量管理方面相关知识的系统培训,熟悉并掌握卓越绩效模式的评审方法和技巧。  

(二)征聘程序:

武汉市质量振兴委员会办公室从2010年5月24日起至5月31日受理申请,经核查申请材料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后由市质量振兴委员会聘用为市长质量奖评审员,纳入市长质量奖评审专家库管理。

武汉市质量振兴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每年度评审工作需要及人员资格条件,有针对性地从专家库中征聘年度评审员,参加当年度评审工作。评审员必须遵守《武汉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提交材料要求

(1)申请人需提交《武汉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员申请表》(见附件1)书面版2份及电子文档,签署“申请者个人声明” (见附件2),并具推荐单位推荐意见;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证、工作证及相关资质、学术成就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

(3)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2.申请人将上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前邮寄或送达至市质监局质量管理处,收到申请人上述材料,市质量振兴委员会办公室将在1个月内是否聘任信息通知申请人。

3.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仪 陈祖栋 胡翔                   

联系电话:83659379(兼传真) 83659501

电子邮件:zgc@whbts.gov.cn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263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邮编:43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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