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量振兴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
武汉市质量贡献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全市企业和广大职工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坚持走质量效益型道路,推动全市质量提升工程的实施,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按照《武汉市行政奖励工作办法》和《武汉市质量贡献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将启动2010年度武汉市质量贡献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本市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政府部门从事质量和与质量相关的工作,并为质量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一)申报个人所在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为社会广泛认可的名优产品(工程)或用户满意产品(工程),服务行业有较高的营业额和销售利润,顾客满意度高;
2、已经贯彻实施ISO9001等管理体系国际标准,且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工业企业单位主导产品质量经市级以上法定质检机构连续三年抽查均合格,建筑、工程企事业单位的工程质量连续三年均一次验收合格;
3、连续两年以上无重大质量、环境保护、设备、伤亡、火灾等事故或重大投诉。
(二)申报个人条件:
1、有牢固的诚信理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工作的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
2、从事质量工作或与质量相关工作5年以上,有较强的质量创新意识,依靠科技进步,为不断提高企业、本市和国家质量管理水平、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质量理论水平作出了重要贡献;
3、对形成企业质量文化作出重大贡献的或在质量管理中形成独特的工作方法和经验,并给企业给社会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较高的知名度。
三、申报材料
(一)填写《武汉市质量贡献奖申报表》一式三份;
(二)由申报个人所在单位就本单位经营业绩,申报个人主要工作经历、质量工作事迹、获奖情况和推荐意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四份,并加盖公章;
(三)相关证实性材料一式一份;
(四)书面申报材料统一为A4幅面,普通装订,同时提交电子版;
四、申报时间
相关申报材料应于2010年11月15日之前寄(送)达质量贡献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处)。
五、其他事项
(一)武汉市质量贡献奖的评选,按照《武汉市质量贡献奖管理办法》评审程序规定,按受理申报、专家评审、对社会公示、市质量振兴委员会全体会议审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表彰奖励等环节进行;
(二)获得2010年武汉市质量贡献奖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10名,由市人民政府发文表彰,并授予武汉市质量贡献奖金质奖章,奖励人民币1万元,市总工会对其中符合相关条件的,优先授予市“五一劳动奖章”;
(三)有关企业、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要在本企业、本区、本部门、本行业中积极做好宣传和推荐工作。
联 系 人: 钟仪 陈祖栋
联系电话:83659379 传真:83659379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263号
邮 编:430015
电子邮件:zgc@whbts.gov.cn
附件:武汉市质量贡献奖申报表
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武汉市质量贡献奖申报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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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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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质量工作事迹:
(可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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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要经营业绩:
(可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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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推荐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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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
审定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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