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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电动自行车服务目录工作的通知

为提高电动自行车服务目录效率,压减服务目录工作周期,更好的服务企业,满足消费者对新国标电动自行车选购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武汉市电动车行业协会主动配合做好服务目录工作,组织力量对会员提交服务目录资料进行整理、审核、资料完善、资料扫描、样车统一送核及电子版录入工作。在配合市场监管、改进目录公示和前移服务会员上更好的发挥作用。

  二、从2020年1月份开始,武汉市电动车行业协会会员原则上向协会提交服务目录资料,也可向我局直接提交服务目录资料。非会员单位直接向我局提交武汉市电动自行车服务目录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

  三、资料应按照我局2019年6月17日下发的《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服务目录动态管理的通知》规定的要求提交,提交所有的纸质版资料需要加盖制造商公章。

  四、探索服务目录双通道,驻市场服务点、电子化预录等提交方式,最大限度解决好企业提交目录因资料不全、不实、不规范、样车核查等往返补正的诸多不便问题,改进服务目录公布方式,实现符合条件车型适时公布,提高目录更新频次,更好地服务企业目录更新的需要。

  联系人:程治 王珺   联系电话:85633113 85625891 


  附件:1.电动自行车服务目录纸质版提交资料明细表

     2.电动自行车服务目录电子版提交资料明细表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3日

  附件1

电动自行车服务目录纸质版提交资料明细表

序号

文件名

纸张大小

备注

1

强制性认证证书

A4

原件复印件,2019325日前颁发的3C证书需经认证机构整改确认,是符合技术决议的相关证明文件或变更证书

2

型式试验报告(含防篡改声明)

A4

原件复印件,如检验项目不全需提交缺项项目的检验报告(含商标)、型式试验方案和缺项产品的认证证书(如整改后车辆外型照片与检验报告有变化的,需原检验机构更新补拍照片的证明)

3

产品合格证

A4

1.原件复印件;

2.所列信息不少于19项;

3.产品生产日期在3C证书发证日期之后;

4.所列参数与检验报告技术参数保持一致;

5.所列颜色与提交的照片保持一致。

4

电动自行车照片(侧面水平45゚、后45゚)

A4

1.与型式试验报告照片一致;

2.与合格证上表述的颜色一致;

3.背景纯白色;

4.每张照片需标注品牌商标、规格型号及生产者(制造商)名称,并注明配套充电器型号及生产企业;

5.分倍率2272×1704

6.尺寸:12.7厘米×8.9厘米。

5

生产者(制造商)营业执照

A4

原件复印件

6

商标注册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授权委托书

A4

原件复印件

7

企业资料提交和事后自律守信承诺书

A4

原件

8

企业委托加工协议

A4

原件复印件,如企业属于委托加工的生产模式,需提交委托加工协议

9

代办人员授权书

A4

原件

10

代办人员身份证

A4

原件复印件

11

武汉总代理营业执照

A4

原件复印件

  注意事项:纸质资料请按照明细表的文件顺序进行摆放,其中第5至11项纸质资料只需提供一份请装在一个透明文件袋中提交。

  联系人:王珺 程治 联系电话:85625891 85633113 邮箱:346960956@qq.com

  附件2

电动自行车服务目录电子版提交资料明细表

序号

录入资料内容

文件格式

要求

备注

1

强制性认证证书

图片(JPG

0.5-1M

原件扫描,3C证书需经认证机构整改确认,是符合技术决议的新证书。(如有变更结论,需提交变更证书附页)

2

型式试验报告(含防篡改声明)

文档(PDF

3.8-5M

原件扫描,系统只录型式试验报告(检查项目不全需提交缺项项目的检验报告、型式试验方案和缺项产品的认证证书、如整改后车辆外型照片与检验报告有变化的,需原检验机构更新补拍照片证明)

3

产品合格证

文档(PDF

1-3M

1.原件正反扫描;

2.所列信息不少于19项(参考3C认证细则);

3.产品生产日期在3C证书发证日期之后;

4.所列信息与检验报告、3C证书保持一致;

5.所列颜色与提交的照片保持一致。

4

电动自行车照片(侧面水平45゚、后45゚)

图片(JPG

0.5-1M

1.与型式试验报告照片一致;

2.与合格证上表述的颜色一致;

3.背景纯白色;

4.每张照片需标注品牌商标、规格型号及生产者(制造商)名称,并注明配套充电器型号及生产企业;

5.分倍率2272×1704

6.尺寸:12.7厘米×8.9厘米;

7.文件大小<1M

5

生产者(制造商)营业执照

图片(JPG

0.5-1M

副本原件扫描

6

商标注册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授权委托书

文档(PDF

1-3M

原件扫描(合成一个PDF

7

企业资料提交和事后自律守信承诺书

图片(JPG

1-3M

原件扫描

8

企业委托加工协议

文档(PDF

1-3M

如企业属于委托加工的生产模式,需提交委托加工协议

9

代办人员授权书

图片(JPG

0.5-1M

原件扫描

10

代办人员身份证

图片(JPG

0.5-1M

原件正反扫描到一张图片上

11

武汉总代理营业执照

图片(JPG

0.5-1M

原件扫描,代办人不是营业执照法人的,需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在纸质资料经市场监管局审查符合要求后,由生产者(制造商)提交电子资料(也可以委托行业协会制作电子资料),电子资料应与纸质资料保持一致,其中第5至11项纸质资料只需提供一份,行业协会只录入前1-4项至电动自行车服务目录系统,但是1-11项纸质档案必须交至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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